山东硕昌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厂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 | |||||||
建设单位名称 | 山东硕昌食品有限公司 | ||||||
地址位置 | 昌邑市卜庄镇206国道7号 | ||||||
联系人 | 宋军 | 陪同人 | 13306365039 | ||||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 |||||||
项目名称 | 山东硕昌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厂项目(一期) | ||||||
简介 | 该项目位于昌邑市卜庄镇206国道7号。主要生产工艺为挂鸡、电麻、放血、沥血、浸烫、脱毛、割头、去残毛、挑脖、开肛、掏脏、预冷、分割、修整切块、包装、速冻、金属探测、冷藏解冻清洗、配制滚揉辅料、滚揉、成型、蒸煮等。年产屠宰产品62100t/a,熟食产品60000t/a。 | ||||||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时间 | |||||||
人员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资质证书 | 时间 | ||
调查人员 | 袁竞驰 | 应用心理学 | -- | 鲁P20210168 | 2023年6月 2日-4日 | ||
张振国 | 材料化学 | 工程师 | 鲁P20210595 | ||||
采样人员 | 邵珠恒 | 管理工程 | 助理工程师 | 鲁J20220216 | 2023年8月 12日-14日 | ||
胡晓光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 鲁J20220220 | ||||
分析人员 | 杨月霞 | 应用化工技术 | 助理工程师 | 鲁J20210601 | 2023年8月 12日-16日 | ||
王传杰 | 生物科学 | 助理工程师 | 鲁J20220218 | ||||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 | 皮毛粉尘、调味料粉尘、淀粉粉尘、油烟、硫化氢、氨、乙二醇、次氯酸钠、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矿物油、聚丙烯酰胺粉尘、聚合氯化铝粉尘、氢氧化钠、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噪声、高湿、低温、高温、电场和磁场、电焊弧光、全身振动、视屏作业、寄生虫、细菌病毒。 | ||||||
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噪声、高温、振动、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电焊弧光、臭氧等。 | ||||||
检测结果 | 皮毛粉尘、油烟、淀粉粉尘、调味料粉尘、聚丙烯酰胺粉尘、聚合氯化铝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二醇、氨、臭氧、硫化氢、氢氧化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紫外辐射等的检测结果均不超标。 | ||||||
五、评价结论 | |||||||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 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
综合结论 | 本项目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机械化程度高,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运行正常,结合现场检测结果,本项目采取的各项防护设施能发挥一定的防护效果,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相关要求;职业健康检查、建筑卫生学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方面基本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职业卫生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执行情况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
六、建议 | |||||||
针对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外委作业中不合理、不完善的方面提出了措施建议,建议内容合理、明确 | |||||||
七、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通过山东硕昌食品有限公司组织的专家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
集团持续保持行业领先的前瞻性和技术水平的前沿性,恪守法制、公正、诚信原则,加强管理创新、服务模式创新,追求政府监管、行业标准、客户目标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