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 | 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4万吨/年农用化学品原料药及中间体的技改扩产项目(二期) | ||
项目类型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项目所在地 | 平度新河化工产业园 | ||
项目简介 | 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隶属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精细化工企业。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99年12月,属于国家定点农药与肥料生产企业,是一家集农药、中间体与新型肥料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全球化大型农化集团。 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平度新河化工产业园(鲁政办字[2018]185号),成立于2019年7月24日,法定代表人:毛志建,注册资本:壹亿壹仟陆佰陆拾陆万元整,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浦北路12号,主要从事苯醚甲环唑、丙环唑、丁醚脲、溴虫腈、唑虫酰胺和呋虫胺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现有职工598人,设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处,配备了15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总监)。 该公司于2019年10月取得了4万吨/年农用化学品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的备案证明,建设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包括苯醚甲环唑、丙环唑、丁醚脲和溴虫腈原料药及各自配套中间体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配套公用辅助工程,一期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并于2023年8月11日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该公司投资90000万元建设4万吨/年农用化学品原料药及中间体的技改扩产项目(以下简称“技改扩产项目”),技改扩产项目产品2-氯丙烯腈、中间产品(2,5-二氢呋喃和3-氨甲基四氢呋喃)、副产品[甲醇、乙醇、溴、盐酸(30%)和氨水(15%)等]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订)的规定,该公司技改扩产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该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取得了平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022年11月28日取得了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证明,项目名称:4万吨/年农用化学品原料药及中间体的技改扩产项目。该公司委托青岛绿金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技改扩产项目开展设立安全评价,并于2023年4月13日取得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安全条件);委托山东鲁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山东新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技改扩产项目开展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3年8月29日取得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安全设施设计)。 鉴于市场形势的变化,该公司决定分三期建设技改扩产项目,一期建设2000 t/a唑虫酰胺生产装置、2000 t/a 2-氯丙烯腈生产装置、2000 t/a对氯苯甘氨酸生产装置和配套公辅设施,以下简称“技改扩产项目(一期)”;二期建设1500 t/a呋虫胺生产装置和配套公辅设施,以下简称“技改扩产项目(二期)”或“该项目”;三期规划建设3000 t/a氯虫苯甲酰胺生产装置、2000 t/a氟氯虫双酰胺生产装置和配套公辅设施,以下简称“技改扩产项目(三期)”。 该公司技改扩产项目(一期)于2024年5月建设完成,2025年5月由山东筑本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并于2025年6月24日通过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现场核查;技改扩产项目(二期)主装置(1500 t/a呋虫胺生产装置,不包括配套的铵盐装置)于2024年11月建设完成,由山东省胜兴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2月开展了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2024年12月24日开始投料试生产;技改扩产项目(二期工程)铵盐装置(1500 t/a呋虫胺生产装置配套装置)于2025年1月建设完成,由山东省胜兴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2月开展了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2025年3月7日开始投料试生产。 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年6月24日出具的《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现场核查专家组意见》,该公司应对技改扩产项目的分期验收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的一致性进行补充说明。鉴于此,该公司对技改扩产项目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进行了变更,并于2025年6月30日取得了平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证明;2025年7月委托原安全评价单位和原安全设施设计单位对技改扩产项目分期建设情况进行了补充评价和补充设计,并于2025年8月11日取得了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技改扩产项目补充安全条件),2025年9月16日取得了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技改扩产项目(一期)补充安全设施设计],2025年10月24日取得了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技改扩产项目(二期)补充安全设施设计]。 根据该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取得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证明,技改扩产项目分期建设情况明确如下:一期建设4000 t/a吡蚜酮生产装置(与2000 t/a唑虫酰胺生产装置原设计为共线生产,受市场形势影响不再建设)、2000 t/a唑虫酰胺生产装置、2000 t/a 2-氯丙烯腈生产装置、2000 t/a对氯苯甘氨酸生产装置和配套公辅设施,一期验收范围与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的范围一致;二期建设1500 t/a呋虫胺生产装置和配套公辅设施,二期项目范围与已建设完成的1500 t/a呋虫胺生产装置和配套公辅设施一致;三期建设3000 t/a氯虫苯甲酰胺生产装置、2000 t/a氟氯虫双酰胺生产装置和配套公辅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18号修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修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订)《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22]52号)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8]17号)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时间3个月并试运行正常后,应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状况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鉴于此,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二期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由此往后“该项目”特指二期项目。 该项目涉及的氨、氢(中间产物)、一氧化碳(中间产物)、甲醇、甲苯、硫酸二甲酯和一甲胺[无水]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涉及的硝化工艺、加氢工艺、烷基化工艺和胺基化工艺等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涉及的罐组5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组3单元和罐组8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为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元泰建筑有限公司、山东亿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和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监理单位为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和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依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的工作程序和要求,通过现场调研,结合该项目的特点,采用安全检查表评价、危险度评价法和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对该项目开展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并编制完成了《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万吨/年农用化学品原料药及中间体的技改扩产项目(二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成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专业 |
技术负责人 | 高祥吉 | 1700000000100134 | 化工工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瑞霞 | 1800000000100121 | 安全 |
项目负责人 | 吴立东 | 1100000000200216 | 电气 |
报告审核人 | 闫晓红 | 1600000000200812 | 自动化 |
报告编制人 | 吴立东 | 1100000000200216 | 电气 |
王鸿祥 | 1500000000300621 | 化工工艺 | |
范保国 | 20231004637000007285 | 化工工艺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张 利 | 20221004637000001638 | 化工机械 |
房 强 | 1500000000302351 | 自动化 | |
张西英 | 1100000000201580 | 安全 | |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到场日期 | 现场开展工作人员名单 | 工作内容 |
2025年6月24日 | 张利、王鸿祥 | 现场考察 | |
2025年6月27日 | 张利、王鸿祥 | 现场检查 | |
2025年10月30日 | 张利、王鸿祥 | 现场核查 | |
项目完成日期 | 2026年3月6日 | ||
现场勘验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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