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 | 如鲲(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755吨锂电池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项目(一期工程) | ||
项目类型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金乡县(济宁化工产业园) | ||
项目简介 | 如鲲(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如鲲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的一家高科技民营精细化工企业,成立于2018年11月2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金丹路3号,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赵建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现有职工349人,配备有安全总监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人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4人。 该公司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02号)中公布的济宁化工产业园内。 该公司于2018年在济宁化工产业园投资38394万元建设3010 t/a锂电池化学品和1040 t/a电子化学品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3010 t/a锂电池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配套公辅设施,二期主要建设1040 t/a锂电池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生产装置,二期尚未开工建设。 该公司3010 t/a锂电池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公辅设施已经建成投产,并于2021年8月11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1]080060号,有效期:2021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10日,许可范围:四乙烯基硅烷20 t/a、盐酸3488.8 t/a。 该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取得济宁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危险化学品)证书,证书编号:鲁08AQBWH III 202100044,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8日。 该公司现有职工349人,设有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部,张杰担任安全总监一职,配备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名(包括安全总监)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其中4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已经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符合《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 该公司自2021年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以来,通过构建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深化隐患分级排查治理,严抓风险过程管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持续保持了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并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了济宁化工产业园安监局组织的安全专家验收,综合得分81.1分。该公司年产10755吨锂电池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项目建成后,该公司对新增设备设施、作业活动进行全面排查,从划分风险点、辨识危险源、风险评价、分级管控等方面进行全员全覆盖的风险辨识和分析,并根据辨识结果制定隐患排查表,通过排查落实风险点各项管控措施的有效性,精准、有效的管控了风险,切断了隐患产生和转化成事故的源头,从根本上实现了事故的关口前移、纵深防御。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该公司在现有3010 t/a锂电池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生产装置基础上投资5000万元建设年产10755吨锂电池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项目。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的规定,该项目产品双氟磺酰亚胺锂溶液(RC001A:碳酸甲乙酯的含量为70%,双氟磺酰亚胺锂的含量为30%)、双氟磺酰亚胺锂溶液(RC001B:碳酸二甲酯的含量为70%,双氟磺酰亚胺锂的含量为30%)和氟磺酸锂溶液RC034(碳酸甲乙酯的含量为80%,氟磺酸锂的含量为20%)的闪点均不超过60℃,属于危险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第2828项管理;中间产品六氟丙酮、三氟乙酸和氟磺酸属于危险化学品,副产品盐酸(31%)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79号修订)的规定,该项目属于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该项目于2022年1月10日通过了济宁市应急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取得了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编号:济应急危化项目审字[2022]0002号;2022年2月21日通过了济宁市应急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了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编号:济应急危化项目审字[2022]0016号。 该项目的设立安全评价单位为济宁市化工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单位和施工图设计单位为济宁市化工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基础施工和设备管道及电气仪表安装单位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 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双氟磺酰亚胺锂溶液(RC001A)4000 t/a、双氟磺酰亚胺锂溶液(RC001B)4000 t/a、氟磺酸锂溶液(RC034)260 t/a、双草酸硼酸锂(RC004)100 t/a、二氟草酸硼酸锂(RC005)100 t/a、乙二醇双(丙腈)醚(RC009)200 t/a、1,3,6-己烷三腈(RC010)350 t/a、2,2-双(3,4-二甲苯基)六氟丙烷(RC025)120 t/a、4,5-二氰基-2-三氟甲基-咪唑锂(RC026)20 t/a、1,2,3-三(2-氰乙氧基)丙烷(RC027)100 t/a、双(九氟丁基磺酰基)亚胺钾(RC028)5 t/a,生产规模为9255 t/a;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碳酸亚乙烯酯(RC029)1000 t/a和氟代碳酸乙烯酯(RC030)500 t/a,生产规模为1500 t/a。 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22年3月15日建成,由山东筑本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2022年4月6日取得了金乡县人民政府出具的试生产批复,2022年4月7日开始投料试生产,试生产期间运行平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70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18号修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13号修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79号修订)《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22]52号)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8]17号)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时间3个月并试运行正常后,应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运行状况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鉴于此,该公司委托山东筑本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年产10755吨锂电池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项目成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号 |
技术负责人 | 贾惠兰 | 0800000000101014 | 004839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连军 | 1100000000201043 | 022165 |
项目负责人 | 王珞珈 | S011011000110202000002 | 040373 |
报告审核人 | 陈瑞霞 | 1800000000100121 | 025362 |
报告编制人 | 王珞珈 | S011011000110202000002 | 040373 |
房 强 | S011037000110192001674 | 025356 | |
季良照 | S011037000110193001284 | 037141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吕敬刚 | 1100000000201025 | 021758 |
吴立东 | 1100000000200216 | 022163 | |
孙国峰 | S011037000110193001377 | 036720 | |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到场日期 | 现场开展工作人员名单 | 工作内容 |
2022年6月22日 | 王珞珈、房强 | 考察 | |
2022年6月30日 | 王珞珈、房强 | 现场检查 | |
2022年7月10日 | 王珞珈、房强 | 现场核查 | |
项目完成日期 | 2022年8月2日 | ||
现场勘验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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