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博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 | |||||||
建设单位名称 | 东营市博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位置 |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码头新材料工业园石大路以北 | ||||||
联系人 | 蔡正文 | 陪同人 | 蔡正文 | ||||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 |||||||
项目名称 | 东营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 ||||||
简介 | 该项目位于东营市广饶县大码头新材料工业园石大路以北,主要工艺为危险废物经分析后填入焚烧装置焚烧,不可焚烧的进行填埋。总投资124024.81万元,职业卫生投资800万元。 | ||||||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时间 | |||||||
人员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资质证书 | 时间 | ||
调查人员 | 张振国 | 材料化学 | 工程师 | P201805C022001 | 2021年8月 2日 | ||
姜振山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工程师 | P20160701906 | ||||
吴海军 | 应用化学 | 助理工程师 | P201805C022002 | ||||
采样人员 | 李文华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助理工程师 | 2020-PJ-019 | 2021年8月7日-9日 | ||
吴海军 | 应用化学 | 助理工程师 | P201805C022002 | ||||
分析人员 | 杨月霞 | 应用化工技术 | 助理工程师 | J201805C02002 | 2021年8月8日-10日 | ||
管晓玲 | 预防医学 | -- | J20160701792 | ||||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硫化氢、氰化氢、氟化氢、氯化氢、氢氧化钠、氢氧化钙、氨、碳酸钠、苯、甲苯、二甲苯、导热油、矽尘(飞灰粉尘、粉煤灰尘)、水泥粉尘、氧化钙、硫化钠、氰化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过氧化氢、工频电磁场、高温及热辐射、噪声、振动 | ||||||
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噪声、高温、振动、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电焊弧光、臭氧等 | ||||||
检测结果 | 其他粉尘(飞灰粉尘)、水泥粉尘(总尘、呼尘)、游离二氧化硅、氧化钙、活性炭粉尘、硫酸、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无机化合物、氢氧化钠、盐酸、氟化氢、过氧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汞及其化合物、氰化氢、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高温、噪声、工频电磁场等的检测结果均不超标。 | ||||||
五、评价结论 | |||||||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 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
综合结论 | 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运行正常、总体有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得到有效的控制,达到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出的措施和建议,整改完善后,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 ||||||
六、建议 | |||||||
针对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外委作业中不合理、不完善的方面提出了措施建议,建议内容合理、明确 | |||||||
七、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建设项目于2021年11月通过东营市博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专家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 |||||||
集团持续保持行业领先的前瞻性和技术水平的前沿性,恪守法制、公正、诚信原则,加强管理创新、服务模式创新,追求政府监管、行业标准、客户目标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