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厂区东侧东青高速公路扩建,导致厂内储罐区及其装卸设施与东青高速公路的距离不能满足《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另外PS项目控制室未采用抗爆结构,不符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 3号)及《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鲁安发〔2020〕9号)的要求,因此,公司决定对年产48万吨PS项目(一期)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升级改造,对罐区进行搬迁改造,拆除原有罐区,在原有罐区西侧闲置用房处新建储罐及卸车设施,在厂区西侧预留空地处新建抗爆控制室,同时将原有消防、循环水、变配电、纯水制备、空压制氮、制冷等公用设施迁入新建公用工程用房,将配套化验设施迁至厂区原有闲置房。 本次隐患整治于2020年12月23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370523-26-03-147283,投资额5000万元;建设起止年限2021年至2023年。该项目所在位置已取得广饶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广国用(2011)第037号、广国用(2013)第213号、广国用(2013)第2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