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 | 齐河县潘店恒达加油站 | ||
项目名称 | 齐河县潘店恒达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 ||
项目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潘靖路与省道804线相交处东侧潘店镇北街村东 | ||
项目简介 | 齐河县潘店恒达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或该站)为齐河县恒达工贸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该站成立于2006年12月6日,为三级加油站,住所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潘靖路与省道804线相交处东侧潘店镇北街村东,因经营需要,该站正在履行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完成变更(变更后加油站名称为齐河县潘店宇泰加油站),《营业执照》正在履行变更程序,张文静为该站主要负责人,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加油站经营场所土地为自有。 因变更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该站于2023年7月13日换发了由德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德危化经〔2021〕000549号,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自2021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换证时,需要提交该站安全评价报告。受齐河县潘店恒达加油站的委托,山东筑本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站的安全评价工作。 | ||
项目成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号 |
技术负责人 | 高祥吉 | 1700000000100134 | 01641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晓亮 | S011037000110192001750 | 036683 |
项目负责人 | 仉霞霞 | S011037000110191000789 | 032450 |
报告审核人 | 宫 宁 | S011037000110192001835 | 038395 |
报告编制人 | 仉霞霞 | S011037000110191000789 | 032450 |
郭宏涛 | 1100000000201598 | 016510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王鸿祥 | S011037000110192001831 | 025355 |
房强 | S011037000110192001674 | 025356 | |
窦利伟 | S011041000110202001536 | 025356 | |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到场日期 | 现场开展工作人员名单 | 工作内容 |
2023年12月28日 | 仉霞霞 | 初访 | |
2024年1月8日 | 郭宏涛、仉霞霞 | 现场考察 | |
2024年1月9日 | 郭宏涛、仉霞霞 | 现场检查 | |
项目完成日期 | 2024年1月15日 | ||
现场勘验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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