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杀菌剂、除草剂原药及原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
调试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工、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开展自主验收前,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为此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新型杀菌剂、除草剂原药及原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新型杀菌剂、除草剂原药及原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19960万元,环保投资940万元,占地6400平方米,项目利用现有的9#车间,新购置生产设备设施,新建环保装置、原料罐组等公辅设施,对原有液氯罐区汽化设施升级改造,对原有液氯罐区汽化设施升级改造,对原动力车间新增空压、制氮、制冷、变配电等设施,对原抗爆控制室增加机柜及控制平台等。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0月24日,以潍环审字[2022]B78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该项目2022年11月1日开始建设,于2023年6月29日竣工。2023年7月21日完成项目的排污许可证申报。
公司现对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调试,调试起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4年8月10日。
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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