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清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 | |||||||
建设单位名称 | 山东清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地址位置 | 菏泽市鲁西新区台湾东路东侧 | ||||||
联系人 | 侯新华 | 陪同人 | 侯新华 | ||||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 |||||||
项目名称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简介 | 山东清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菏泽市鲁西新区台湾东路东侧,公司前身为“菏泽清洋化学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正式更名为“山东清洋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孟祥健。经营范围包括甲基四氢苯酐、甲基六氢苯酐、碳五混合物、甲四聚合物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现有5kt/a甲基六氢苯酐生产装置、10kt/a甲基四氢苯酐、1kt/a环氧树脂灌封料生产装置。目前厂区各装置运行正常,未发生职业病 | ||||||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时间 | |||||||
人员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资质证书 | 时间 | ||
调查人员 | 李文华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助理工程师 | 鲁P20210593 | 2024年3月 18日 | ||
吴海军 | 应用化学 | 助理工程师 | 鲁P20210596 | ||||
采样人员 | 邵珠恒 | 管理工程 | -- | 鲁J20220216 | 2024年4月20日-4月22日 | ||
付有壮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工程师 | 鲁P20210594 | ||||
分析人员 | 杨月霞 | 应用化工技术 | 助理工程师 | 鲁J20210601 | 2024年4月21日-4月23日 | ||
王传杰 | 生物科学 | 助理工程师 | 鲁J20220218 | ||||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 | 间戊二烯、异戊二烯、顺丁烯二酸酐、甲基四氢苯酐、三聚磷酸钠、2,6-二叔丁基-4-甲基苯酚、甲基六氢苯酐、雷尼镍、双酚A环氧树脂、硅系消泡剂、硅烷偶联剂、矽尘、氢氧化铝、碳黑粉尘、甲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导热油、盐酸、氢氧化钠、其他粉尘、一氧化碳、硫化氢、氨、次氯酸钠、高温及热辐射、噪声、工频电磁场、视屏作业 | ||||||
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因素 | -- | ||||||
检测结果 | 马来酸酐、其他粉尘、氮氧化物、盐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游离二氧化硅、高温、噪声、电场和磁场等的检测结果均不超标。 | ||||||
五、评价结论 | |||||||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 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
综合结论 | 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运行正常、总体有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得到有效的控制,达到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出的措施和建议,整改完善后,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 ||||||
六、建议 | |||||||
针对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外委作业中不合理、不完善的方面提出了措施建议,建议内容合理、明确 | |||||||
七、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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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持续保持行业领先的前瞻性和技术水平的前沿性,恪守法制、公正、诚信原则,加强管理创新、服务模式创新,追求政府监管、行业标准、客户目标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