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 | 齐河县永安气体厂 | ||
项目名称 | 齐河县永安气体厂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所在地 | 晏城镇308国道立交桥北(北宋村南) | ||
项目简介 | 齐河县永安气体厂成立于2003年1月27日,住所位于晏城镇308国道立交桥北(北宋村南),投资人为李俊洁,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工业气体的充装、储存经营业务。公司现有员工9名,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公司经营场所土地为租赁。 该气体厂经营范围包括:有储存经营(储存设施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烷、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无储存经营:氦[压缩的或液化的]。 为满足市场需求,该气体厂新增混合气(氩气与二氧化碳按体积比80:20组成)充装,混合气瓶先充装二氧化碳,通过二氧化碳电子充装秤充入目标充装量,随后移至氩气充装排充装氩气,控制总充装压力至目标值完成充装。无需改变现有充装工艺即可实现,混合气瓶存放在充装厂房氮、氩及液体二氧化碳瓶库内,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充装及储存要求。 该气体厂现有充装储存设施主要包括:1台20m³液氧储罐、1台20m³液体二氧化碳储罐, 1台15m³液氩储罐及配套的充装设施,1座充装厂房(砖混结构)、1座气瓶库、1座戊类仓库/氮、氩瓶库。配套的公辅设施主要包括:1#办公室及门卫、2#办公室、变配电室、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事故水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应急发〔2025〕4 号)的规定,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设区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本报告即是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手续时应提交的安全评价报告。受齐河县永安气体厂的委托,山东筑本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气体厂的安全评价工作。 | ||
项目成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专业 |
技术负责人 | 高祥吉 | 1700000000100134 | 化工工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瑞霞 | 1800000000100121 | 安全 |
项目负责人 | 郭宏涛 | 1100000000201598 | 化工工艺 |
报告审核人 | 张西英 | 1100000000201580 | 安全 |
报告编制人 | 郭宏涛 | 1100000000201598 | 化工工艺 |
赵建 | 20201104637000004430 | 自动化 | |
纪洪利 | 20231004637000010314 | 安全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仉霞霞 | 1500000000200480 | 电气 |
高帅 | 201911046370002448 | 化工机械 | |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到场日期 | 现场开展工作人员名单 | 工作内容 |
2025年4月15日 | 仉霞霞 | 初访 | |
2025年2月19日 | 仉霞霞、纪洪利 | 现场考察 | |
2025年2月20日 | 仉霞霞、纪洪利 | 现场检查 | |
2025年2月25日 | 仉霞霞、纪洪利 | 现场核查 | |
项目完成日期 | 2025年6月23日 | ||
现场勘验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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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持续保持行业领先的前瞻性和技术水平的前沿性,恪守法制、公正、诚信原则,加强管理创新、服务模式创新,追求政府监管、行业标准、客户目标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