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 | 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事故氯吸收装置安全专项改造项目 | ||
项目类型 | 安全条件评价 | ||
项目所在地 | 德州市德城区天衢工业园实华南路6号 | ||
项目简介 | 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德州市德城区天衢工业园实华南路6号,系国有独资企业,是鲁西北规模最大的氯碱化工企业。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德州石油化工厂,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始建于1971年,由原化工部布局,是为解决德州地区没有基础化工原料、无法进行下游工业生产的矛盾而投资建设的。2007年11月,德州实华加盟中国化工集团,成为其旗下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2年初,为响应政府“退城入园”号召,企业从老城区整体搬迁到德城区北部天衢工业园。2021年5月,中国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重组成立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现为中国中化氯碱事业部管理下属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宝瑞,注册资本为陆亿伍仟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该公司现有两套事故氯吸收系统,其中一套氯气吸收装置(以下简称一期事故氯吸收装置)位于530工段氯气处理车间西北角,于2012年建成,用于处理电解装置及氯气压缩机等其他工序事故氯气吸收;另一套氯气吸收装置(以下简称二期事故氯吸收装置)位于530工段氯气处理车间东侧钢结构平台处,于2017年建成,用于处理液氯储槽事故氯气吸收,处理规模均为24万吨烧碱配套事故氯处理能力。另外利用一期氯气吸收装置生产成品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产能为1450t/a(折100%次氯酸钠计)。 依据《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GB11984-2024)第5.2.3条规定,电解装置的事故氯吸收装置、氯气压缩机含氯密封气吸收装置不应与生产次氯酸钠装置合并;《氯碱生产氯气安全设施通用技术要求》(TCCASC1003-2021)第4.1.4条规定,氯碱装置中电解事故氯装置、氯气压缩机含氣密封气吸收装置、液氯贮槽泄漏事故氯吸收装置,与生产次氯酸钠装置的功能不同,不应合并。液氯贮槽泄漏事故氯吸收装置应独立设置。 根据以上要求,该公司液氯贮槽泄漏事故氯吸收装置与电解事故氯吸收装置和氯气压缩机含氯密封气吸收装置已分别独立设置。该公司拟对事故氯吸收装置进行安全专项改造,拟利用530工段一期厂房东侧钢结构平台增加一套生产次氯酸钠装置。项目改造完成后,可实现生产次氯酸钠装置独立设置,产品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产能为1450t/a(折100%次氯酸钠计)。项目改造后生产工艺、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均未发生变化。 该项目生产次氯酸钠装置原料氯气由530工段氯氢处理装置直接供应,经吸收后生成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公告2022年第8号),该项目产品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项目属于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 ||
项目成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号 |
技术负责人 | 高祥吉 | 1700000000100134 | 01641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瑞霞 | 1800000000100121 | 025362 |
项目负责人 | 郭宏涛 | 1100000000201598 | 016510 |
报告审核人 | 张西英 | 1100000000201580 | 024289 |
报告编制人 | 郭宏涛 | 1100000000201598 | 016510 |
纪洪利 | 20231004637000010314 | / | |
赵建 | 20201104637000004430 | /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仉霞霞 | 1500000000200480 | 032450 |
高帅 | 201911046370002448 | / | |
现场开展 工作情况 | 到场日期 | 现场开展工作人员名单 | 工作内容 |
2025年4月24日 | 仉霞霞、郭宏涛 | 初访 | |
2025年5月9日 | 仉霞霞、郭宏涛 | 现场考察 | |
项目完成日期 | 2025年7月11日 | ||
现场勘验影像 |
| ||
合同封面、报告小封面、报告结论页 |
| ||
集团持续保持行业领先的前瞻性和技术水平的前沿性,恪守法制、公正、诚信原则,加强管理创新、服务模式创新,追求政府监管、行业标准、客户目标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