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运河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或该站)成立于2005年10月9日,为三级加油站。住所位于夏津县霍城街274号,投资人为潘桂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加油站经营场所土地为租赁。 该站于2022年8月17日换发了由德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德危化经〔2022〕000736号,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自2022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第4.3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换证时,需要提交该站安全评价报告。受夏津县运河加油站的委托,山东筑本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站的安全评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