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予以公示。
一、试生产日期
调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
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或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家洼街道氯碱路02600号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集团持续保持行业领先的前瞻性和技术水平的前沿性,恪守法制、公正、诚信原则,加强管理创新、服务模式创新,追求政府监管、行业标准、客户目标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