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第六十五加油站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第六十五加油站改建项目 |
项目类型 | 设立安全评价 |
项目所在地 | 烟台市 |
企业项目 概况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第六十五加油站位于烟台开发区古现办事处西臧家东,主要从事汽、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为解决加油站因北侧上海大街修建后道路路面(整体抬高2m)与加油站地面高差较大而无法正常经营的问题,该加油站拟在原址进行改建,不增加建设用地。 本次加油站改建拟采用回填方式将站区地面整体抬高约1.8m(不含硬化地面及垫层)。拟将原有站房、油罐区(设SF双层汽油罐及柴油罐各2台)、罩棚(含罩棚下原有加油岛、4台双枪自吸式加油机)、辅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拆除;拟在站区中部新建罩棚1座,罩棚下拟新增四枪潜油泵汽油加油机2台、四枪潜油泵汽柴油合用加油机(每台加油机设汽油及柴油加油枪各2条)2台;拟在站区西侧新建双层站房1座,并拟在站房西侧设置容量为50kVA的箱式变压器1台;拟在原罐区西侧、拟建罩棚东侧新建承重地下油罐区1处,罐区内拟设30m3SF双层汽油罐2台(均拟利旧站内原有汽油储罐)、30m3SF双层柴油罐2台(均拟利旧站内原有2台柴油储罐);配套管线重新敷设,埋地加油管道均拟采用双层管道;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利旧。加油站改建前后储罐总储油能力(柴油折半计)均为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分级标准,加油站改建前后均为三级加油站。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法 |
评价结论 | (1)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第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1〕第49号修改)的规定。 (2)该加油站位置自然条件良好,具备良好的气象、水文、地质条件,交通便利,并符合区域规划,该项目与周边环境之间的安全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安全要求。 (3)该加油站总平面布置充分考虑防火、消防、运输的要求,站内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设施之间防火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公用配套设施均满足要求。 (4)该项目设计上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为成熟技术、工艺,为国内同行业相同技术、工艺,目前属于较好水平。设备设施的选型得当,与加油站的年销售量匹配,符合国家规定。 (5)该项目配备的安全设施齐全、先进,配套和辅助工程齐全、可靠,满足项目要求,符合国家规定。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第六十五加油站改建项目周边安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总平面布局合理,工艺技术路线、设备选型成熟、可靠,安全设施、辅助和配套工程配置合理、齐全,从安全运营角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项目设立可行,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所提的各项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加油站储存运营的安全要求。 |
现场勘验影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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