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表白寺镇龙腾加油站成立于2014年3月24日,住所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表白寺镇表白寺街北首路北,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艾传荣,该加油站经营场所土地为租赁。 该站于2023年6月14日换发了由德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德(齐)危化经〔2023〕100020号,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 该站加油区罩棚下原设置加油机4台。储罐区原有埋地卧式储罐3台,其中1台容积18m³汽油储罐,1台容积11.7m³汽油储罐,1台容积10m³柴油储罐,折合油罐总容积34.7m3(柴油折半计算),为三级加油站。 因现有储存规模不能满足实际经营的需求,现拟对罐区进行扩容改建,改建情况如下: 1、对罐区扩容改建,拟将原有的3座储罐(其中1台容积18m³汽油储罐,1台容积11.7m³汽油储罐,1台容积10m³柴油储罐)扩容为2座50m³的储罐(其中1台汽油储罐、1台柴油储罐)和1座45m³的汽油储罐,拟东西向布置于站房北侧,自西向东依次为50m³埋地柴油储罐、50m³埋地汽油储罐(92#)、45m³埋地汽油储罐(95#),油品卸车点拟布置于95#汽油储罐中间位置,通气管管口集中布置在罐区北侧,三次油气回收装置紧邻布置在通气管管口的南侧。该站加油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通气管道和卸油管道均换新,加油工艺仍为自吸式。 2、该站加油机、罩棚、站房和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均利旧。 3、该站危废间和农机维修门市均拆除,楼梯过道部分拆除; 4、加油站北侧站外两处厕所均拆除; 该站改建后罐区内设置1台50m³汽油储罐、1台45m³汽油储罐、1台50m³柴油储罐,项目改建完成后折合油罐总容积120m3(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的规定,改建后为二级加油站。该站改建完成后仍从事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 该项目属于改建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该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价,为此,受齐河县表白寺镇龙腾加油站的委托,山东筑本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加油站改建项目的设立安全评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