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大张天顺加油站成立于2014年10月11日,住所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仁里集镇大张村东路北,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王晓梦,该加油站经营场所土地为租赁。 该站因变更法人于2024年2月22日换发了由德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德(齐)危化经〔2023〕100019,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 该站加油区罩棚下原设置加油机3台,其中1台单枪税控汽油加油机、2台单枪税控柴油加油机。储罐区原有埋地卧式储罐3台,其中1台容积10m³汽油储罐,2台容积10m³柴油储罐,折合油罐总容积20m3(柴油折半计算),为三级加油站。 因现有储存规模不能满足实际经营的需求,现拟对罐区进行扩容改建,改建情况如下: 1、对罐区扩容改建,拟新增一个40m³的汽油储罐,并将原有的3座储罐扩容为3座40m³的储罐(其中1台汽油储罐、2台柴油储罐),拟南北向布置于站房西侧,自北向南依次为埋地柴油储罐、埋地柴油储罐、埋地汽油储罐(92#)、埋地汽油储罐(95#),油品卸车点拟布置于罐区中间位置,通气管管口集中布置在罐区最北侧埋地柴油储罐中间位置,三次油气回收装置紧邻布置在通气管管口的北侧。该站加油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卸油管道均换新,通气管道利旧。 2、该站3台单枪加油机均拟换新为双枪加油机,变更后自西向东依次为双枪税控汽油(95#)/柴油加油机、双枪税控汽油(92#)加油机、双枪税控柴油加油机;加油工艺仍为自吸式。 3、该站罩棚、站房和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均利旧;厕所和站内洗车房均拆除。 该站改建后罐区内设置2台40m³汽油储罐、2台40m³柴油储罐,项目改建完成后折合油罐总容积120m3(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的规定,改建后为二级加油站。该站改建完成后仍从事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 该项目属于改建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该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价,为此,受齐河县大张天顺加油站的委托,山东筑本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加油站改建项目的设立安全评价工作。 |